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0:4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2
民國 110 年 02 月 05 日
明定提供應用之檔案以不得攜出檔案應用處所為原則。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