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4:49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 9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為減少爭議,規定收容人應以書面表示拒絕收受外界送入財物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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