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4:24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10
民國 106 年 11 月 09 日
旨在規範收容人申請電話接見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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