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11: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明陽中學宿舍管理要點 11
民國 106 年 10 月 19 日
本點說明借用人如無居住事實或租賃予他人使用,應立即終止宿舍借用契約。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