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7:3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7
民國 106 年 02 月 20 日
一、訂定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至本署之期日、應用檔案應攜帶之文件及辦理登記。
二、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二十一章「應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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