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9:3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12
民國 105 年 11 月 02 日
12.借用人如積欠職務宿舍管理費或房租津貼,應終止宿舍借用契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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