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0:0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5
民國 105 年 06 月 30 日
一、訂定限制應用或不予提供應用檔案之法源。
二、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