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1:3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金屬探測門執行安全檢查注意事項 7
民國 104 年 09 月 08 日
明定民眾違反本要點第七點第一項各款行為而不接受勸導,或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
法時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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