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5:44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6
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
為使人民能以多元方式向本署陳情,爰設置首長信箱受理人民陳情電子郵件,並由各
主管科室依分層負責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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