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3: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文史陳列館參觀要點 5
民國 102 年 01 月 15 日
明定志工工作內容及對參觀者違反前點規定之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