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07:0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新聞聯繫注意要點 8
民國 101 年 10 月 03 日
本部及所屬機關接受新聞媒體記者採訪前,應確實辨識其身分及服務單位,並限制受
訪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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