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00:0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 12
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
本點規範鑑價、拍賣或變賣,檢察官得通知被告或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以示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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