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9:4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矯正人員常年教育實施要點 11
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
一、點次變更。
二、為符教育需求,爰修正常年教育實施對象為「矯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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