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9:2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 4
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配合組織調整,將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之執行處修正為分署(含附件二之土
地鑑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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