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07:29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醫師法 第 41 條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法醫師未依規定製作、保存執業紀錄或違反據實陳述、報告、保密義務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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