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23:3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受刑人處遇計畫 5
民國 104 年 08 月 04 日
現行各機關於處遇對象預報假釋前二年或刑期屆滿前二年移送專業處遇之指定機關實
施治療、輔導,爰修正陳報機關,以符合實際。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