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14: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第 5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一、本條新增。
二、保外醫治受刑人應依醫囑於醫療機構或其他特定處所接受治療或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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