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5:1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候訊室候保室應行注意事項 13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一修正說明》
一、配合法院組織法一百十四條之二,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檢察機關更名,
    將機關名稱刪除「法院」二字。
二、本點附件適用本署各級檢察署,爰刪除「地方」二字。
《附件二修正說明》
一、配合法院組織法一百十四條之二,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檢察機關更名,
    將機關名稱刪除「法院」二字。
二、本點附件適用本署各級檢察署,爰刪除「地方」二字。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