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6:5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防範冒名頂替應行注意事項 7
民國 103 年 07 月 03 日
一、點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修正規定第二點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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