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2 04:49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 第 12 條
民國 107 年 02 月 01 日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已於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改制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爰配合酌作
文字修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