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20:5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拘提管收應行注意事項 10
民國 101 年 02 月 01 日
配合組織及編制職稱調整,將「行政執行處」修正為「分署」、「處長」修正為「分
署長」、「執行書記官」修正為「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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