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21:2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 17 條
民國 87 年 05 月 20 日
為使軍事機關執行觀察、勒戒處分得有明確依據,爰明定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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