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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扣押查驗選票原則 1
民國 115 年 07 月 02 日
現行規定對於扣押過程所應依據法規,明定應依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惟「相關法律」範圍廣泛,為使檢察官扣押查驗選票過程所應遵守法律規定更加明確
,將「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明定為應參據之法規,強化檢察機關扣
押查驗選票合法及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