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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8 條
民國 114 年 07 月 22 日
有關本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範揭弊者身分保密之保護措施,其保密之必要性應延
續至本會委員及相關人員一併遵守,爰為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