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誠正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28
民國 114 年 01 月 20 日
參考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及防治準則第三十條規定,明定本校對於與校園性別事件
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及相關程序應注意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