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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申報通報資料管理運用辦法 第 9 條
民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為使前條各機關就查詢所得金融情資檔案資料落實內控與稽核綜明定查詢機關應建立
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綜又為協助查詢機關善盡資料保管與維護責任綜金融情報中心應
定期彙整查詢檔案資料紀錄綜函請查詢機關辦理自行查核綜並得調閱查詢機關之稽核
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