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勵志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9
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參考防治準則第四條規定,明定本校校園安全路線、安全要素、校園整體安全及安全
規劃之改善措施,並應考量使用者之多元需求而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