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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勵志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3
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參考防治準則第三條規定,明定本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應蒐集之校園性別事件防
治與救濟相關資訊,並應於處理事件時主動提供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