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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勵志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19
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參考防治準則第二十條規定,明定本校經媒體報導之校園性別事件,及於處理霸凌事
件中,所發現之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均應視同檢舉,由性平會調查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