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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委託代保管扣押物作業要點 10
民國 113 年 07 月 29 日
代保管之扣押物與一般扣押物僅係保管機關(人)不同,處分程序與一般扣押物相同
,爰明定依一般扣押物處分程序辦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