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戒治人及受觀察勒戒人在所期間相關費用收取處理方式。 二、第一款規定費用收取由戒護科彙整。 三、第二款規定戒治人保管金結存控管金額。 四、第三款規定察勒戒人保管金結存控管金額。 五、第四款明定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例外規定。 六、第五款明定入所講習須告知事項。 七、第六款明定須宣導費用繳納方式。 八、第七款明定預留車資旅費。 九、第八款依返鄉區域明定預留車資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