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1: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4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本點說明停車場使用對象:一般民眾、檢院員工、檢察官(法官)及公務車駕駛,分
別使用停車位。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