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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6
民國 112 年 07 月 05 日
為保護妨害性影像犯罪被害人之隱私權,爰參考檢察機關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應行注
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明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