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9 01:3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 3 條
民國 112 年 04 月 11 日
明定本辦法所規範之兼職範圍,不包含兼任服務學校內職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