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7 09:5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規定 18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明定得免除參加職前學習及調訓專業學習之人員,及該等人員仍應接受實務訓練。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