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第二點,於第一項明列受訓人 員得請假之假別。 二、另參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二款及第五款,明訂受訓人員得檢附醫療院所 證明請陪產檢假、安胎假。 三、參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第二點,於第二項至第五項明 定受訓人員請公假、產前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娩假、流產假、安胎假、病假、 生理假及事假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