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點第二款、第三款配合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輔導考核小組名稱修正,修改文字內 容。
一、第五點說明實習成績不合格之處理方式。 二、第五點第一款說明實習成績經初核為不及格者,機關之審議流程。 三、第五點第二款說明實習訓練成績經結算不合格者,矯正署之審議流程。 四、第五點第三款規定輔導小組會議之開會條件及決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