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監護處分評估小組作業辦法 第 7 條
民國 111 年 05 月 20 日
評估小組會議紀錄應載事項、修正程序宜有明確規範以資依循,爰為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