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11 年 07 月 13 日 | 毒品庫啟用前,各地方檢察署查獲之扣押物品,已依臺高檢署指示清理完畢,故第二
款但書有關是類物品入庫規定,已無適用餘地,爰予刪除。 |
---|
民國 110 年 07 月 22 日 | 因入庫標的擴及化學品,爰修正相關文字。 |
---|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 一、明定扣案毒品入庫,應以偵查中案件為原則,並經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同意,依相
關規定辦理入庫。
二、為使毒品庫運用具彈性,爰就例外情形予以規範。審判中案件經專案核准;或扣
案毒品係於毒品庫啟用前查獲者,不受第一款「偵查中案件」之限制,俾符合實
務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