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移入違規舍被告權益、身心健康及安全,爰規定看守所對於移入違規舍被告之 應注意事項,以供遵循。另為預防違禁物品流入,爰於第一款規定移入違規舍被告, 看守所人員應實施安全檢查,並基於維護違規舍秩序及安全,保管非生活必需物品等 可能肇生危險之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