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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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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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 22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規定受觀察、勒戒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及收容於保護 室事項之準用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