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實保護機關或收容人之安全,規定機關應設置隔離保護舍房,隔離保護收容人以 與其他收容人分別收容為原則,惟如機關僅有單獨一名隔離保護收容人,或隔離保護 收容人因健康因素需他人協助照護,機關得依個案情況,於不違背隔離保護之目的下 ,於隔離保護舍房配住其他收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