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項規定移監作業之權責劃分原則。 二、第二項規定監獄於移監路程應注意事項,其中有關移監路程停靠處所部分,雖監 獄認有正當且必要之理由時,得暫時停靠監獄以外之其他處所,惟仍應顧及該等 處所之安全性,並節制停靠時間及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