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 10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一、第一項規定不予核准返家探視申請之各類情形。
二、第二項規定返家探視案件經機關審查後,應不予核准及應予核准之後續處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