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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綜合閱覽室使用須知 6
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一、因本室圖書資源有限,爰明定參考工具書不予外借。
二、為維護圖書借用之公平性,爰明定外借圖書每人每次借書以一本為限,借期七日
    (含星期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