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核准聲請後,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即開始啟用,被害人於訴訟過程 中所關心之事項,包括在偵查中檢察官對被告諭知強制處分結果、偵查結果、被告通 緝到案;審判中包括法院判決結果、審判中強制處分情形等;執行中,包括受刑人入 監、申請假釋及出監之情形,平台均會通知聲請人至案件執行完畢。惟為尊重聲請人 意願,當聲請人不願繼續接收案件資訊時,亦可隨時具狀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此 時檢察機關即終止通知,爰明確規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