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不動產通訊投標作業參考要點 11
民國 108 年 12 月 05 日
為使民眾知悉通訊投標之便利性及其投標之方式,以提高民眾投標之意願,爰明定分
署對於民眾詢問投標事宜時,應主動告知通訊投標之方式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