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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執行違規暨解罰考核實施要點 5
民國 108 年 05 月 20 日
明確違規執行之程序及期間各項處遇內容,以確保違規收容人之基本生活權利,並明
確規範場舍主管、輔導人員、分監教誨師或科員之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