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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案作業要點 11
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一、為方便最高法院及對造引用及製作判決書或書狀,參考司法院「行政訴訟資料標
    準化須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訴訟規則(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Rule 25.9),規定書狀應提供可編輯之 PDF  電子檔予最
    高法院。
二、為使檢、辯及法院論點可公開接受檢視,參考美國聯邦訴訟總長辦公室實務,規
    定書狀於送交最高法院後依法令適時以上網方式公開不可編輯之電子檔,並得發
    布新聞。
三、書類上網有其法令要件與注意事項,故應由專責書記官依檢察官之個案具體指示
    為之,以求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