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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5 條
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因應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揭示提升不同性別參與決策機會,爰增訂第二項委員
    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之規定。
民國 107 年 10 月 11 日
本會之設置及組成。